北京市购房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北京市购房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北京市购房合同1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银行贷款
1、 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经办人: 电 话:
乙 方: 经办人: 电 话:
丙 方: __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购房合同2出卖方(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购买方(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 市 街 巷 号的房屋 栋间,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
2.
第四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向甲方征收的交易额的 %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向乙方征收的交易额的 %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 %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 %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乙方是 共 人,委托代理人 即乙方代表人。
2.甲方是 单位,代表人是 。
第八条 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房产管理局、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购房合同3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制定,适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现房买卖。经济适用住房现房是指由建设单位建设,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进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 ……此处隐藏9765个字……,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经办人: 电 话: ____年__月__日
乙 方: 经办人: 电 话: ____年__月__日
丙 方: __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购房合同5卖 方____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____
房 屋 座 落________________
石 家 庄 市 房 地 产 管 理 局 印 制
说 明
一、本契约适用于存量房地产的买卖。
二、本契约具有选择项的条款,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未被选用的选项要划去,以示删除。
三、双方在签订本契约前,要详细审阅契约条款。
四、本契约要认真填写,涂改后,双方要在涂改处签字。
五、本契约条款由石家庄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产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出售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标的、价款:
第二条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部购房款分___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款,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给乙方。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双倍定金和乙方已付款及其利息一并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上述房屋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第六条 办理上述房产交易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承担:
1.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契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 址: 住 址:
电 话: 电 话: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 址: 住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购房合同6出卖人:
买受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月修订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
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存量房,即二手 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 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 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 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